关于辽宁普耐特轮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2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711执9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辽宁普耐特轮胎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清单中设备(45+204+32)。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6.10-2024.6.9。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