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纳溪区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20201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4日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01执恢142号之二十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泸州市纳溪区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西研院站和棉花坡站民用天然气安装工程(即天然气管道工程与附属设施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