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嵊泗洋山滚塑游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4日收到的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9执1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浙江省嵊泗洋山滚塑游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YS-1300型滚塑成型机一套、YS-1500型滚塑成型机一套、LCK8-40上海松勤等离子切割机一台、BX1-315上海联仁电焊机一台、101-4A浙江琴益烘箱一台、W-0.9/8香港博宁工贸牌空压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

查封由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