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聚百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20402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7日收到的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118执恢2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市聚百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666128713)名下所有的设备(详见设备清单1、2)。

二、查封期限均为两年,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让、过户、抵押、处分等。

原查封案号:(2018)津0118执保521号

查封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1、2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