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东顺铁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7日收到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3执保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青龙满族自治县东顺铁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若干(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
查封由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