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临江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40203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10日收到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01执恢3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江西临江纸业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具体型号、数量等详见附件:江西临江纸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清单];
二、以上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6年4月5日止。
原登记机关樟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抵押登记编号为樟工商抵字(2012)第031号。
查封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