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304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执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记载于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16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18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2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38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2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7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7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56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00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1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3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0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2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01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9]00188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9]1720号登记证书项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16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18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2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38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2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7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7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56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00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1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3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0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12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0001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9]00188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9]172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