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奎鹏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40715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4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04执15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奎鹏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延压成型设备4套,切割打孔设备3套,酸洗镀锌生产线15条、喷塑生产线2条,龙门吊17台,行车53台。

二、查封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转让、买卖、抵押等相关手续。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7年111月3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