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五洲陶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50310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4执10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沈阳五洲陶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院内露天场地、仓库、原料车间及成品车间内的托盘和绑带(具体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明细如下:
1.铁托6500个,规格为长1500毫米*宽500毫米*高1300毫米;
2.木托20000个,规格为长1100毫米*宽1100毫米;
3.绑带70000个,规格为4500毫米。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7年7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