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鸿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50401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03诉前调1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鸿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