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鸿福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7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冀02执5457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鸿福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河北省乐亭县临港工业园区内的约350吨废钢。

二、查封期限2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续行申请,逾期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