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秉达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90509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4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2执9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秉达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曾用名黑龙江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设备,设备明细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未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进行抵押、过户等相关财产的转移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8年1月13日。

原查封案号:(2022)津02执保44号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