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天马锯业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70108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8日收到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503执8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存放于被执行人本溪天马锯业制造有限公司院内设备共计21套(设备名称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9月24日起至2027年9月24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