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城美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01505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482民初5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查封禹城美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大型刻石机一套(2.2-200型)及稳定土拌和站设备一套(WCZ-300型)。

二、查封期间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损毁、不得设定权利负担。

查封由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