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宁陇原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9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保7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会宁陇原中天羊业有限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
三、冻结、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