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德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3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云04执恢48号之十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云南德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所有安放于昆明市高新区北区云南留学人员创业园A2-301-302的机器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4年3 月8日止。查封期内停止办理抵押、质押、更名等手续。

注: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个人,未接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书面通知,无权改变上述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查封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设备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