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润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70511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执1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登记编号:菏开市监抵登字〔2018〕第023号、〔2018〕第038号。

二、查封期限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7年3月2日止。

三、在上述期限内,非经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毁损、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菏开市监抵登字〔2018〕第023号、〔2018〕第03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