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50600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3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新01执保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设备(设备清单:1台屏蔽泵,规格型号CNF80-50-315N80rm-2、1台屏蔽泵,规格型号CNK125-100-315、2台屏蔽泵,规格型号CAM2/6/N34L-2、2台屏蔽泵,规格型号CAM32/4/TM64r-2(C-220)、1台屏蔽泵/屏蔽套哈氏合金,规格型号CNF80-50-315)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