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41912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5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1803执12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51**************16)名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古城村3组15号的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两年,从2026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予办理上述动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