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创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501148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8日收到的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503民初14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查封在被告湖州创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5729011708)处的机器设备(详见融资租赁合同编号:2023YYZL0229082-ZL-01)租赁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止。查封期间对查封财产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等,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2023YYZL0229082-ZL-01)租赁物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