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大桐润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80813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9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桂0802执保13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广西大桐润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单板过胶机4套、排板线4套、贴面过胶机1套、冷压机7套、热压机6套、砂光机2套、锯边机1套、抛光机1套、全自动翻板线1套、中央除尘器1套、锅炉1套、锅炉静电除尘设备1套、热压环保设备1套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6年7月16日至2028年7月15日止。查封期限内,不予任何人对上述动产设定权利负担,不予办理上述动产的产权变更、转移等手续。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