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90308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9日收到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91执8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现存放于济宁新威机械有限公司的大件抛丸涂装输送设备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查封期间不准办理过户、抵押、赠与、拍卖等手续。

查封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