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10308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181执保8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河南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配电财产:1.太阳能电池板面积约3000平方米(0.5兆瓦);2.变压器三台[分别为1600千瓦一台(型号为S11-M-1600/10)、1000千瓦一台(型号为S11-M-1000/10)、630千瓦一台(型号为S11-M-630/10)];3.高压配电柜4个;4.低压配电柜19个;5.太阳能专用柜2个。

二、以上财产的查封期限均为二年,均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