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义市众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90507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13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豫0181执保78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巩义市众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以下设备:1.风机及电机4套;2.砖机及电机1套;3.码坯机和切条机1套;4.搅拌机及电机1套;5.破碎机及电机1套;6.250变压器一台、450变压器一台;7.窑车180辆。
二、以上财产的查封期限均为二年,均自2026年5月9日起至2028年5月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