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北兴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70607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3日收到的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213执恢7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北兴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已抵押给大连恒祥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水泥胶砂振实机1台、全自动恒应力压力试验机(DYE-300)1台、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YH-40B)2台、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FSY-150B)1台、雷氏煮沸箱(FZ-81)1台、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JJ-5)1台、水泥净浆搅拌机(NJ-160B)1台、电动抗折试验机(KZJ-5000B)1台、数字式万能试验机(WE-300B)1台、液压式万能试验机(WES-1000B)1台、数字式压力试验机(DYE-2000)1台、电动钢筋标距仪控制器(BJ5-10)1台、低温试验箱(DX40-200)1台、砼参透仪(HS40)1台、电子秤(龙声)1台、数显恒温鼓风干燥箱(45*55300摄氏度)1台、电动振筛机(6611B)1台、砼搅拌机(HJW-60)1台、称台(TGT-100)1台、混泥土贯入阻力仪(HG-80)1台、汽车衡(120t)1台、锅炉(DZL6-1.25-A)1台、混凝土搅拌站(HZS180/90)1台、吊车2台(共计25台)机器设备及生产工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

原案号为(2018)辽0213执1065号、(2018)辽0213执612号、(2019)辽0213执595号

查封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