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博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80201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9日收到的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1703执恢14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四川博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登记所有的设备予以查封(详见查封动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时间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8年3月1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