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三裕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20607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2日收到的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482执恢75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禹城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三裕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311台(套),具体设备明细附清单。

二、查封期间二年,自2022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查封期间,未经禹城市人民法院准许不得买卖、赠与、抵押等。到期如需续行查封,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查封由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