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曹普工艺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01330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721执306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曹普工艺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一宗(具体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详见“曹市监抵登字(2016)第0823号"抵押登记书清单)。

二、查封期间(2022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4日),不得办理上述机器设备的过户、抵押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曹市监抵登字(2016)第0823号抵押登记书清单

注:编号为曹市监抵登字(2016)第082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