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慧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30301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日收到的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3401执恢154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四川慧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详见合同编号:BJ3V20160000049抵押合同及合同编号:BJ3C20160000050抵押合同动产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动产予以续行查封、扣押。

二、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7年11月3日止,查封期间暂停办理抵押、转移等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物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