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20700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张执字第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查封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登记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456号石英拉管炉规格型号(300-400)、(370-420)、(350-450)3台设备。

二、查封期限:2023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45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