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第十三塑料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70401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2执恢1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第十三塑料厂于1999年3月23日设立抵押(大工商抵字第353号)的2000升全塑桶设备一套。
二、期限为三年,从2023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企业抵押物登记证
注:编号为大工商抵字第35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