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瑞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90505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681执恢5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瑞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即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132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抵押物。

二、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瑞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即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041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抵押物。

三、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132号和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041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