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金三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00358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11执58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济宁金三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宁高新区第九工业园内公司院内厂房设备四宗,动产登记证书编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5】00020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6】00074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37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38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3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1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5】00020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6】00074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37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18】0003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