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70101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20日收到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23)新71执恢1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40732099641)名下的动产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9年6月15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同意不得过户、买卖等一切交易。

查封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