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黄海轮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5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黄海轮胎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37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9号、第03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015号、第00072号、第00108号、第0259号、第0306号、第0315号动产抵押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37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9号、第03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015号、第00072号、第00108号、第0259号、第0306号、第0315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