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113执210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一宗(详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查封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产清单》)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