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东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20130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25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82执30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营口东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1615吨存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