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南娄集团阳泉盂县大贤煤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3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1执恢2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西南娄集团阳泉盂县大贤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393项和88项(后附明细)。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协助为其办理质押、抵押、转移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