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890205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29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711执保5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西乌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止。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明细表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