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德发酵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德发酵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425执保9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中德发酵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德发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保全价值为50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出租、转让、办理抵押、变更、过户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