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艾克思管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906049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482执恢4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艾克思管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00万元的设备(见设备明细表),查封期间由山东艾克思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负责看管。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明细表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