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宝开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241705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686执5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烟台宝开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MA3CK90M7A)内罩棚(包括底瓦)1个、电脑一台(财务用)、油罐4个、防爆灯8套、加油机4台、康宇测控仪器仪表1个、变压器一套、进出油管道及其它附属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29日止。查封期间,不予办理上述财产的过户、抵押等有关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