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9日收到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202执92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587号所有抵押动产;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3 年4月19日,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抵押等变更手续。

查封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