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水源洪伟水稻加工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30217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5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82民诉前调17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水源洪伟水稻加工厂登记的抵押号为:2149 5494 0026 7753 1512,抵押财产总价值为1036000元,存货件数为水稻370吨,评估单价2800元/吨,金额为1036000元。
二、查封期限从2024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