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30201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3日收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2执1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的201套机器设备(详见后附明细)。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查封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