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和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71003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9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711执保3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辽宁和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朝阳街5号仓库内的1870吨库存铜。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