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溪县云辉彩印厂(普通合伙)的 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8日收到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702执32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松溪县云辉彩印厂(普通合伙)名下商标印刷机HF-3015 1台,八开胶印机DH4711-NP 1台,对开单色平板机YPAZA 1台,切纸机QZH1-1B 1台,平压压痕切线机ML-1300 2台,腹膜机FM-1580 1台,不干胶切割HB-3016 1台,碘镓灯晒版机SBD1150型 1台。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