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某某、崔某某、唐山虹程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益民肉类水产加工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60508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6日收到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207执保8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查封毕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13**************21)、崔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13**************18)、唐山虹程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益民肉类水产加工厂名下院内所有机械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2月7日起至2027年12月6日止。

查封由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