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瑞烽新创铁合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30302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8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4执恢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长治市瑞烽新创铁合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阳高乡车当村2×25.5MVA电石炉、2×25.5MVA电石炉炭材烘干工程及炉气净化工程相关机器设备以及冷却塔、石灰窑、变电站等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