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平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7日收到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403民初13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平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1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查封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5日